“哦,所以您方的意思是这个粉丝自律组织不仅跟偶像有合作,跟社
平台也达成了合作,要不然怎么能限制购票和封号?”路佳开局用
凑的提问扫
了一番,探了探对面的底,直到这会儿才冷不丁在问题里
一个
。
对面被她的节奏带动,一
答应
来:“是的。”
“所以你们所谓的粉丝自律组织的官方
是由偶像承认的,要不然一个组织在没有偶像授权的
况
,
来说我是某某某的官方粉丝会,大家都把
份证号等等实名信息发给我,估计不会有一个人相信吧?”
“……”对方犹豫了一
,一时没开
,
于某
辩论直觉,他从她的话音里察觉到了对他们不利的因素。
但已经太迟了,路佳的那句反问本来也不是说给他听的,
接着
:“那我就想问了,既然你方的粉丝自律组织无法和我方偶像
切割,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偶像,那么您方提
这个方案的意义何在?跟我方偶像买单制度的相抗
又在哪里?甚至可以说,你的这
自律组织不也是偶像买单的其中一
方式吗?”
反方二辩听到她的这层逻辑后,脸上的表
扭曲了一瞬,有些苍白地解释:“不是的,偶像只是承认,但并不运营这个组织,跟买单……”
路佳毫不客气地打断对方的发言,继续攻击这一
:“除此之外,到底是谁牵
的这个粉丝自律会?哪来的资金?如果真的像反方辩友所说的,有话语权的大粉全都不想理智追星,都只想浑
摸鱼地发
暴力,只想把偶像当
傀儡把玩,那
本没人愿意组织这
吃力不讨好的事啊,大粉可以直接撤资想承认自律组织的偶像啊。”
在政策辩中,有一条默认原则,即反方享受现状不变动的推定利益,只需要攻击正方所提
的新政策,突破需
解损四个价值尺度的其中之一就能获胜。
而想提
一个比正方所倡导的政策更好的方案,显然比单纯地攻破要来得艰难,要承担起需
解损四方面的举证才能成功。
因此在今天这
辩题上——虽然让不让偶像买单并不属于政策辩题——反方想要提
一
更好的方案来攻破正方无疑是冒险的,这一
最多只能
补充使用,更何况国关院只学到了新国辩的
,还没学到
髓*。要是把获胜的宝都压在这一
上,就完全是在搬起石
砸自己的脚。
等路佳的一连串问题抛
,对面的二辩
看着快要死机,幸亏反三中途凑近提醒了一句,才让他重拾思路,开
:“不是的,粉丝自律组织一般都是由正规的公司承接业务,并不是某个粉丝提倡组织。”
“对方辩友还是没搞清楚我的意思,”路佳撇了一
角,带了几分嚣张,“您方刚才承认了,不
是谁运营谁承接,这个组织的官方
都需要由偶像给予承认,否则就只是个毫无号召力的空壳,
本不会有粉丝理会。
“更何况对方辩友刚刚才说过,粉丝经济
的粉丝是偶像的衣
父母,那要是现在有个
资一百万的大粉放话说只要偶像敢承认自律组织他就脱粉,对方辩友
中的没有话语权的傀儡偶像是不是又要第一时间
来
跪、第一时间
来跟这个粉丝会割席?”
“……”反二无言以对,现在估计是想打死队里提
这个论
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