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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细腻的尖在他的手指上了一圈,随后又放开了。

小兔不知是能听懂还是怎样,突然蹬着后了少年怀里。

沈连宇眉间蹙起,抓着兔耳朵的手腕轻轻颤抖,一时不知是是该把这只难以确定的兔……还是先把它擒拿住,关起来。

毫无妖王尊严的某蠢货ε=(ο`*))倒是支棱起来啊!

等到回到屋里,坐了,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带了个什么样的麻烦回来。

如此重复了两三次后,他有些疼地试着去抓兔的两只耳朵,想把它从怀里“拎”去。

应该……不会吧?

确定了,能发这么丢脸的叫声,这小东西绝不可能是明殊妖王。

受了一会儿后,两只耳朵不再竖着,而是放松地垂了来,胖嘟嘟绒绒的贴着少年小臂。

他与小东西对视着,那双湛蓝的睛平静如湖,看不来什么东西,反倒是因为被他拎起来,四条正慌踢。

这熟悉的行为叫沈连宇打了个激灵,本来手里的动作还算轻柔,生怕伤了这个小家伙,这次却直接快准狠地拎住它的耳朵,把兔整个提了起来。

明殊是个对自己上的白虎血脉极度自傲的妖,生平最瞧不起的就是东麓州那些任由人类役的、没有灵智的畜生们,若是让他伪装成这副任人宰割的模样,怕是比杀了他还叫他难以忍受。

于是,被蛊惑到的沈连宇梦游般地抱着一个浑椒大料味的白回到了厢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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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啊……

沈连宇彻底放心来,此时再去回想,又难免为自己的疑神疑鬼到好笑。

第28章

可那小东西看着呆呆蠢蠢的,动作却灵得很,它后一蹦就从沈连宇怀里去,然后转咬住了沈连宇的手指。

他手上没用力,可绒绒的白团就在拼了命地挣扎,难免在他手里晃起来

沈连宇捧着胖兔放到桌上,可刚放上去,那兔就两一蹦,重新回了他怀里。

“掌柜的既然说了要送你,你就把这家伙一起带走吧。”

王五,备遗憾地看了的白兔,解释:“这家伙是前两天在后院发现的,我们本来打算成麻辣兔吃掉,可被掌柜的拦住了。”

料叽里咕噜地到了沈连宇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

沈连宇:“噗。”

——他还自难保呢,哪里顾得上养

惊惶之,那小东西竟是牙齿,发了“叽”的一声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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