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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朝暮满迷茫地走了过来。

那两个榴莲,正如暮沉山所说,难吃。

好在苟宏杰不挑厨房时闻着味儿,三五除二地全了肚,这才没有造成浪费。

暮沉山也不回地摆了摆手:“难吃。”

而一开始提到榴莲,并将这个争论之源带了过来的陆语冬,则是坐在酒吧里侧小唱台的小方桌边剥着桃。

“我可以,但嫌脏。”曼珠浅浅一笑。

对此,浣溪表示十分惊讶:“天呐,竟然有人会喜吃榴莲吗?”

方桌中间放着一个装桃仁的大碗,桌上糟糟的全是桃壳——这是在为蜂桃仁准备。

曼珠、暮沉山和言朝暮与她围坐在一起,三人工都不用,全是徒手,“啪”地一就碎一个,剥桃仁的速度那叫是一个快。

“好贵的呢。”浣溪说着,跑上来尝鲜了。

那一刻,两个妹的语气像极了甜咸之争里自认大获全胜的那一党,全然无法理解与自己味不同的人。

“我不可以。”曼珠说。

暮沉山瞬间把另一个大榴莲递到了他手上:“你徒弟想看你徒手掰开它!”

言朝暮听了,啪地掰开了手中榴莲。

“老板不吃?”浣溪随一问。

最终,两人将苟宏杰喜吃榴莲这件事,尽数归结底于——他是一条狗。

陆语冬又“哇”了一声:“小师父好厉害!”

“言哥好厉害!”小枝和浣溪又一次跟着拍手叫好。

就这样,三个妖围绕着榴莲到底好不好吃的问题叽叽喳喳争论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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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暮沉山一时哑无言,回恰好望见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的言朝暮,忙将他招呼过来,俯对陆语冬说,“你小师父也可以。”

“真是不可思议!”小枝

大家每人一人吃了一,便将其搁在了厨房,就连中午还嘴馋着说想吃榴莲的陆语冬也冇能吃第二。仿佛钱买它的意义,仅仅只是为了让陆语冬看一场视觉效果远不如碎大石的表演。

“你可以。”暮沉山持要拉曼珠

苟宏杰听到两人的讨论,顿时哭笑不得,反覆调榴莲是一的人很喜,吃不惯的人一都不愿意多吃的果。这就和香菜差不多一个理,人总不能因为自己吃不来香菜,就觉得所有吃香菜的人味都有问题吧?

暮沉山满意地,走到一旁洗了手,转了厨房。

妥了,当猴的日有人作伴,也不算尴尬。

狗嘛,喜吃臭臭的东西很正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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