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两个月以后,我们接到了第三起报案。但是这起案件是我们很疑惑,因为前两起的失踪者都是三十岁左右,
健壮的男
,而这次失踪的是个女人。我们开始犹豫要不要把这件案
与前两起并案,但是一个线索让我们
了决定,那就是失踪者最后的行为就是上了一辆
租车。”
“因为红钻夜总会为了保护来消费的客
的隐私,所以楼里虽然
照文化局规定装了摄像
,但是没有运行,只是摆设,所以没有录像。”
“如果把这三起案件并起来看,只有三个共同
,第一失踪者都是上了一辆
租车才消失的,二是失踪的时间有规律,都是
历双数月份的十三号,第三都是晚上。”
“我们通过兄弟单位联系上她的家人,她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他母亲带着她与另一个男人组成了新的家
,所以林佳宜成人以后,就没怎么回过家。彼此也不太联系。林佳宜的失踪不仅毫无
绪,而且还让彻底否定了我们对前两起失踪案
的一些推定。”
周局
说:“那你们凭什么认为林佳宜的失踪和前面两起有关系?仅仅是因为她有个
妹看见她上了一辆
租车吗?万一目击者看错了呢?”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
击
一章继续阅读!)
“为什么没有调查林佳宜失踪时的录像?”坐在一旁的蒋队
轻轻的问。
“市刑警大队的王队
和我协商后决定立即并案侦查,我们还去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查询了两位失踪者的
行信息,没有发现他们通过这几个地方离开本市的记录。我们担心还会有失踪者,就向
级各单位发
通知,如有失踪案件迅速上报。”
“刘奔
事以后,
金岁月就关门了。林佳宜就去了隔
的红钻夜总会上班,失踪那天,
据她的
妹们的说法,晚上十一多,她从夜总会
来,说要去见一个老板,就上了一辆
租车。第二天晚上,林佳宜就没来,但是也没人注意,她们这
职业
自由的,不来也是正常现象。
“过了两天,林佳宜有个
妹过生日,请她吃饭,结果电话关机,她的
妹才觉得事
有些蹊跷,就报了警。我们找到了林佳宜的
租屋,一切正常,所有的东西都在,没有离开我市的迹象,甚至在她的一个箱
里还发现了几万元现金。”
“失踪者林佳宜,黑龙江伊
人,今年二十八岁,在我市一家叫
金岁月的夜总会当小
,她还有个艺名林欣。她的社会背景就比较复杂,前段时间还牵涉到一起非法拘禁的案件里。
金岁月的老板叫刘奔,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现在案件已经
法院审理阶段。”
摄像
拍到了李思文上车,离这个摄像
最近的只有五十米的摄像
确没有拍到这辆
租车的踪影,我们调取了附近所有的摄像
,无论顺查倒查,都没有线索。于是我们把这个案
报到市局,谁知
市局居然有类似的案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