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场合
不能随便打人,忍着将这人直接扔
去的冲动,我撇开这只手,转过
去看清了他的模样。
然而就算不发呆,我也没有防住一只从背后伸来的手。
说话的人
着我的脸颊,不仅不松手,还使了
劲。
武装侦探社的名侦探,江
川
步。
所以为什么我不会不记得呢?明明我的记
那么好?
“诶——小不
你怎么变得更小了?”
072
十年过去,他看起来也没有任何变化!
傻
都查得到我的姓氏和港黑的“人形自走兵
”挂钩,于是在会场里我也没有负担地跟在红叶女士
边。虽说我看起来很像个国中生,但偶尔还是会有一两个曾经见过我的人凑上来准备推杯换盏。红叶女士笑着将他们挡开,如果不是她让我留意不断穿梭在人群中的白
发的青年——就是那个白兰·杰索,他
得还
好看,笑起来却和太宰先生一样让我
到生理不适——我大概会继续发呆。
吃饭得喂,不然不吃——这是在研究所养成的劣习。因为吃饭是我难得不用学习的时间,所以我的注意力不会总在饭碗里,几乎整个重力研究实验室的研究员都追着我喂过饭。
再一次,在我陷
对人生的大思考之前,另一个需要我严肃对待的问题将我的思绪给岔开了。
举几个例
。
·
六岁的我,还是十六岁的我,都没有
规划过自己今后的十年。
每天要吃一个苹果,苹果必须切小块,削成兔
苹果的样
,不然不吃——不为什么,反正我就是讨厌吃苹果,苹果都那么难吃了如果再不好看
怎么
!
睡觉是中也唯一不用太过
心的事
。他只需要给我读几万字的读
就能把我哄睡着,相比起上面三项,读书不仅能提
他自
的学识,还显得非常的轻松无脑(虽然他本人完全不这么认为)。
饮用
必须加
到三十三摄氏度,不然不喝——天生的基因缺陷。我的
胃从小就很脆弱,太冷的东西会让我肚
痛,在十二岁前我连冰淇淋都没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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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难伺候到什么程度呢?
在我上小学刚刚转
新班级,中也怕我被欺负买了不少零
让我分给班里人而我死活不肯的那会,他就曾痛心疾首地向广津先生哭诉过我是个过于自我中心还很难伺候的熊孩
。
即使曾经在小学被老师要求写过《我的理想》这样的命题作文,我也完全想不起当时自己随手往作文纸里拼凑的词句。
关于我记忆力是否有衰退这个问题,一直纠缠着我直到我抵达宴会会场。
第7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