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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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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芬笑:“我先回去看小余,等你们工了咱们再细聊。”

她在人群里找到李先:“哥,我先回去了啊。”

说着她挥挥手,骑上车朝李家方向去。

可不放心让李玉芬跟盛景母女单独说话。

她好不容易把盛景养这么大,看着就能拿一大笔彩礼钱了,可不能让李玉芬在她捣鬼。她这个小姑,能嫁城里并在婆家站稳脚跟,心跟筛似的,也不是什么厚人。

她跟李先:“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请会儿假回去张罗晚饭。”

李先:“去吧。队那里,我帮你请假。”

急匆匆地追着李玉芬的形跑了。

……

“接我回城?为什么?”盛景打量着原主这位形同陌路的便宜母亲。

一场车祸,她由大好的二十一世纪社会女青年穿越到了一本书里,成了小说里名叫盛余的女炮灰。

李玉芬为什么接她回城?小说里写得清清楚楚。那是因为小说二号女,也就是李玉芬的大女儿盛琳中毕业要乡。

盛琳不愿意去,就借她谈了个大院弟对象,窜掇亲妈来接妹妹回城,替她乡。

李玉芬从一个农村姑娘借嫁人完成了阶级跃,自然希望女儿借嫁人再让家里完成第二次阶级跃。因此盛琳一说,她就答应了。

“瞧你说的。你是我亲闺女,只是替我在你外婆面前尽孝,这才把你放在乡。现在你外婆不在了,我接你回去不是应该的吗?”李玉芬嗔怪

这话不说盛景,就是朱听了都不信。

真有这个心,早嘛去了?李老太可是去世两年了。

“不必了。”盛景淡淡,“我在乡呆着好,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虽说在乡很辛苦,还寄人篱要看朱的脸,被她算计亲事。相比起来倒不如去当知青,起码自由自在,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给人白活。

同时,还能借代乡这事跟盛家大闹一场,与盛家断绝关系。

反正盛家人几乎没养过原主。对原主有养育之恩的,就是已经去世的李家老太太。

但看过小说的盛景却知,盛琳要乡的地方是连喝都困难的大西北。

小说里,原主喜喜地跟着亲妈回了城,结果对亲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得知李玉芬接她回城是为了让她替盛琳乡当知青,那真是一盆冷,浇灭了她对父母亲人的最后一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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